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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
2018年3月7日
西安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gcrxsssls.com/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文章来源:
西安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
葛春荣
[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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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31928812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gcrxsssls.com/art/view.asp?id=90824187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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