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管辖知识
文章列表

15个基层法院取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2017年9月8日  西安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gcrxsssls.com/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全面提升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在2005年最高法院及时调整了受诉法院,合理配置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资源。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15个基层法院取得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为及时依法受理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提高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效率,最高法院根据各地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实际情况,去年以来又指定了福建泉州、浙江金华、江苏南通和湖南株洲4个中级法院作为专利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指定甘肃酒泉、武威、张掖3个中级法院作为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截至目前,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达到52个、37个和43个。

最高法院还批准了一些大城市的部分基层法院受理除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以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15个基层法院取得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最高法院对受理知识产权法院所做出的这些调整,优化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资源的配置,对提高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效率,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都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文章来源: 西安重大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 葛春荣 [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319288126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李某故意伤害罪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级别管辖几个问题的批复
  • 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权
  • 4.行政诉讼法中的指定管辖规定
  • 5.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民事案件?
  • 13319288126
    官方微网站
    电话:02968766935
    Q Q:565619007
    联系信箱:gechunrong2005@sina.com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曲江创意谷F幢5-6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